健康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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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次数:343

位老师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临床医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与研究、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能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以下简称“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培养什么、怎样培养、为谁培养这一根本问题,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成果导向教育理念,加强新医科理念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开展以问题为导向、改革创新为驱动、应用为目的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助力学校建设成为地方性、高水平、有特色、应用型的新型高等医学院校。

二、立项类别及办法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研究会项目三类。

(二)立项办法

 1.立项范围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申报,立项范围参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3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附件1)。研究会项目分为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对分课堂三个类别,分别由三个教学研究会组织。

 2.立项条件

1)项目研究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符合高等教育教学规律。

2)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学术价值,项目前期论证充分、思路清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计划可行,且已具备按计划开展研究的各项基本条件。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请者为我校教师(专兼职)、教辅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重点项目负责人须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鼓励跨教学单位、学科专业联合申报。

4)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尚未结项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能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5)已获批立项厅级、省部级、国家级教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6)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从项目批准立项时间算起)。

7)项目主持人和成员限主持一项或参与两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

 3.立项数量

 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重点立项不超过10项、一般立项不超过30项、研究会项目数量由三个研究会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个研究会立项数量为10-15项),研究会项目经三个研究会组织评审、提交学校审核后公布。

 4.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学校给予每项4万元项目经费,一般项目视研究内容给予3000-5000元项目经费支持,每个研究会给予2-4万元项目经费,每个研究会项目经费为2000-5000元之间,具体金额由三个研究会定,经费使用按照《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三、建设要求

(一)“校级教改项目”一经立项,研究全过程必须紧密围绕立项主题,如有特殊情况,须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

(二)“校级教改项目”重应用、重实践、重产出,所有项目研究成果均须在校内转化应用于具体的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堂改革等实践中,经实践验证后的研究成果还应持续发挥指导作用,以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三)学校将加强对“校级教改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二级单位须加大指导、监督检查及管理力度,包括立项推荐、中期检查、结项审核等工作。

(四)“校级教改项目”须合理规划经费使用,专款专用,并按照预定计划支出经费。经费使用情况将作为能否结项的重要评审指标。

(五)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材料应规范、齐全,重点项目结项需提交10000-15000字的研究报告、1000字左右的专报,一般项目结项需提交5000-10000字的研究报告、500字左右的专报,辅之以教研论文、教材、推广应用证明材料等,重点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以副主编及以上身份出版1本教材;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研究报告被政府机关采用。一般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在CN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参编1本教材;作为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直接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专业技能竞赛中获省赛区二等以上奖励。除此之外,课程建设、教学模式及方法改革项目结项材料还须包括教学大纲的调整、课程教学实施情况、教学效果对比等支撑材料。

四、立项程序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校级教改项目”立项通知和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重点开展的工作,做好各类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个人申报,1013-27日。申报人要在充分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

(二)学校评审,1028-114日。学校汇总整理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院务会审议后,全校公示,公示若无异议发布2023年度“校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

请各单位于1027日前将立项申报有关材料报送至教务部教学改革与研究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qjwjg@163.com.

联系人:张 鸽  杜孟倚  联系电话:0373-7375796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指南.doc

附件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请汇总表.doc

          

  

  教务部           

 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