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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转发征集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意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1 浏览次数:50

位老师

为了做好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不断提高提名项目的质量,参照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拟提名项目(人选)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详情见附件4):

一、申报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被提名项目(人选)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在河南省工作满5年以上,并将继续在河南省工作。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前。

3.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0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0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0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2021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3.提名项目应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14.2021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5.其他问题可参照《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

二、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内容

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主要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

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材料内容包括:候选人姓名或组织名称、国籍、职称、工作单位及职务、与省内合作的主要单位、对推动我省对外科技合作和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的主要贡献。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申报单位填写《2022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见附件1),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学科分类、任务来源、项目起止时间、奖励类别、报奖等级。

2.项目简介

3.主要科技创新

4.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目录

6.论文(专著)目录

三、相关工作说明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填写《2022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市科技局将认真进行筛选,对于符合条件的,优先分配提名指标。申报人需于3月17日17:00前将意向申报材料报送纸质版材料一份,Word版于发送至科研部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耸楠  电话:15937380781

邮箱:sqxykyb@163.com 

 

科研部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2022年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意向书.doc

       附件2:2021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x

       附件3:2021年省科学技术奖常见问题解答.doc

       附件4:关于征集2022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意向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