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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
关于转发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 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1 浏览次数:70

位老师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对口援疆工作的新要求和新部署,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研究工作,持续助力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豫哈教育交往交流交融,提高受援地教育教学质量。现将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申报事宜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度拟确立教育援疆专项课题100项,课题资助及相关工作经费由省教育厅统筹安排。其他要求以及教育援疆专项课题提供课题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

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属河南省选派的中组部第十批援疆人才及教育部“组团式”援疆教育人才计划教师,或经受援地教育行政或科研部门推荐并通过河南省教育厅援疆工作前方协调小组审核的具备科研能力的受援地优秀教育工作者。

2.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不具备应有专业技术职称、学位或职务的,高校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中小学、幼儿园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本年度每人只能申报1项教育援疆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其他课题的申请;每项课题主要参与者(课题组成员)3-5人,原则上由河南援疆教师和受援地教师共同组成。作为课题组成员每人最多可参与两项本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未结项者,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该项课题。

三、课题管理

(一)课题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专项课题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的,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并要求退回已拨付的经费。

(三)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援疆工作结束前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不少于1年,延期结项或课题组成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四)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河南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需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为研究报告(不少于2万字)和教育教学改革建议(3000字左右)。专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字样。

(五)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

四、材料要求

申报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申请人(主持人)须提交《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纸质文本一式2份,《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纸质文本一式3份,《课题申请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需分别单独装订,一并报送。

上述材料同版电子稿汇总后发送至科研部指定邮箱。电子稿每项课题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格式为“2021援疆专项+单位名称+申报者姓名”,发送邮件主题格式为“2021援疆专项+报送单位+申报数量”。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4日。

联系人:王耸楠电话:15937380781

邮箱:sqxykyb@163.com 

 

科研部      

2021年11月21日   


附件: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1 年度教育援疆专项课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