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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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健康管理学院师德师风准则
发布时间:2024-09-02 浏览次数:19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更好地履行教师职责,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做一名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的人民教师,特制定学院师德师风准则。

一、坚持依法执教,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热爱本职工作,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做有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

二、廉洁从教,情操高尚。不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各类商品,不接收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或吃请。

三、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和人性。信任。亲近、理解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杜绝任何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并保护学生避免受到他人伤害。

四、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在教室使用通信工具;不在工作时间参加与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参与邪教活动。

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师表,衣着得体,工作时间不着奇装异服,不浓妆艳抹;作风正派,举止端庄,言行规范,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学生,不参与色情、赌博、酗酒、封建迷信等有损教师形象和尊严的活动。

六、诚信立教,以德立身。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竞聘、招生考试、教研科研、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等活动中实事求是、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七、关心学校,处处维护学校集体荣誉,事事为学校着想,爱护公物,关心学校一草一木。团结同志,谦虚谨慎,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家庭与工作及其他方面的关系,服从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