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现将201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奖励等级设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资格
(一)
特等奖按照省级成果奖的要求评审,论文类成果须在CSSCI收录期刊上发表或权威文摘中收录,著作类成果须本专业权威出版社出版,研究报告类须获得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采用(采用证明须有文件编号)或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具有申报资格:(1)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者;(2)著作权存在争议者;(3)申报材料、程序不符合申报规定者。
(三)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各种音像、工艺美术类制品,暂不受理申报。已获得2018年以来省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评审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
(一)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成果申报的组织工作,要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对申请者的资格和申报的成果进行初审。要认真审核申请成果的内容,特别是成果真实性、原创性等方面情况。省教育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检测,发现学术不端或学风问题,取消申请人评审资格并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不超过20项。超出限额则组织校内评审工作,公示后推荐报送至教育厅。
未开通成果申报系统账号的教师请登录系统注册账号。
(二)申报人员在
(三)报送以下电子、纸质材料:
1.申请书纸质版10份(正反打印)。
2.《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一览表》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