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内容,可以进一步激励他们刻苦学习,实现党的优良传统在新形势下的持续发展。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的“推优”工作,推动我院团委工作的不断深化,切实加强各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现将2013年上半年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基本条件:申请推优的团员要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入学后已递交过入党申请书并且上学期成绩不能有补考的现象;
二、推优时间:2013年3月19日—3月29日;
三、推优名额:各院系具体名额分配按各团总支的团员人数(以上交团费人数为准)的8%进行推优;(管理学院27人)
四、各院系团支部请于3月20日17:30前将本单位学生团员总数和各团支部的推优大会时间安排表报送至校团委。推优名单、推优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正反面打印,个人小结需要组织部做好模版)于3月29日17:30之前以团总支为单位加盖公章上交完毕,同时发送电子版(邮箱:sqtw3831882@163.com);
五、推优条件严格按照《共青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委员会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条例》执行;
望各团总支负责人仔细对照此通知,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按时完成各项事宜。
附件:1.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表
共青团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附表1: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家庭 住址 | | 申请入党 时 间 | | 所 在 院系(部) | |